●消息来源:石狮法院
昨日,石狮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37岁的泉港男子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06年3月,张某花2万元买来一部二手电梯。由于电梯是特种设备,需通过专门的销售公司进行销售。于是,张某买来二手电梯后,就花钱购买了伪造的泉州某电梯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电梯设备买卖合同样本。当月28日,张某冒充该电梯公司的业务员,和石狮一家宾馆签订了买卖电梯合同,约定以9万元的价格成交。此后,张某又以1万多元的价格,将电梯的安装工作承包给他人。
不过,电梯安装后,就经常发生质量问题。2009年4月,宾馆将该电梯材料送到泉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鉴定,才发现该电梯为不合格产品。直到去年8月11日,张某才落网。
N本报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黄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