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9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闽南网推出《未装报警器将被暂停供气?“泉州燃气”480元收费遭质疑》的报道后,引发不少网友的关注和讨论。目前,事件迎来实质性进展:作为设备安装方、收费方——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承诺全额退还苏女士已支付的480元费用。同时,丰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也作出表态。
【市民反馈】燃气公司上门拆设备 并表示要退款
上周,泉州市丰泽区毓才花苑的业主苏女士向闽南网反映,其住宅收到新奥燃气出具的“隐患整改通知单”,被要求限期7日内安装燃气报警器,否则将被暂停供气。担心影响日常生活,苏女士按要求支付了480元完成安装,仅拿到一张无收费明细、无产品规格说明的订单小票,收款方为“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存量老房之前从没强制要求,突然说不装就停气,价格还比市面上贵不少。”苏女士对这项安装的强制性、收费合理性、定价透明度等留有疑问。
闽南网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新奥燃气进行核实。对方明确表示,苏女士的这套住宅为已通气存量住户,不属于需要强制安装燃气报警器的范畴,“只是基于用气安全的建议安装”。
事情经闽南网报道后,据苏女士反馈,前几天有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了她,先上门拆除了燃气报警器,并表示会将先前收取的480元款项退还。
【公司回应】并非强制要求 后续强化管理监督
5月8日,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就苏女士反映的问题,向闽南网进行相关情况说明,表示已与当事人达成友好沟通,相关事宜已妥善处置。
苏女士家不属于强制范畴,为何入户人员会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呢?该公司解释称,“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初衷是落实燃气安全排查、保障居民用气安全,入户人员为提醒用户安装,将未安装报警器的问题写在隐患整改单上,并非公司强制要求安装”。
该份说明还提及,用户可自愿选择购买合格产品。公司的报警器价格在官方微信小程序、营业厅等渠道均有公示收费标准。
此外,该公司还表示,后续将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加强人员培训,畅通监督渠道。
【业内人士】将“未安装报警器”写入整改单 做法不妥
丰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同步作出明确回应:根据《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并没有要求强制安装燃气报警器。
据燃气行业相关人员介绍,根据闽建城〔2025〕4号《关于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工作的通知》中提及,燃气安全“三件套”的安装原则为“餐饮用户应装尽装和居民用户能装尽装”。所谓的“三件套”指的是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紧急切断阀、燃气安全软管。
“原来已经通气的居民用户没有安装燃气报警器,这不在强制停气的范围。”该行业人员表示,在燃气行业,对居民用户实施强制停气有着专业且严格的条件限制,常见情形包括使用未获3C认证的灶具、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等。同时,他个人认为,对于非属强制范畴,燃气公司将“未安装报警器”写入隐患整改单,要求居民用户配合整改的做法确有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