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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交警支队长谢永强坦陈 停车公司是特殊时期产物

□背景调查

长期占用停车位 无票假票无秩序

  记者从交警、执法局等部门了解到,2005年,泉州路面停车收费由鲤城、丰泽分别成立的停车公司收缴,挂靠在两个区的执法局。事实上,这两个区的停车公司名存实亡,停车位被层层承包,且承包权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直接向社区或街道承包,有的承包后再转包。有的则直接由辖区老人会出面收费。

  这样的承包方式,导致一部分人将国有资产放入自己的口袋,此外,由于层层承包存在的弊端,没有投入科技设备,没有条件对停车收费采取计时收费,而是对停车收费采取按次收费,导致一些公共停车位长期被占用。

  此外,不给票、给假票的现象也比比皆是,甚至有出现冒充收费员收取停车费的现象,更有甚者私划“山寨”停车位收停车费。不少车主在山寨停车位交了停车费,却还吃上了罚单。如此不规范的收费和停车环境,让市民们倍感停车位紧缺和停车秩序混乱。

计时收费给票 用活临时车位

  8月1日,按照泉州市政府2011年118号专题会议纪要、《关于泉州市区停车场(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心市区停车管理的通知》,由泉州市交警支队牵头组建一家独立法人性质的公司,率先在市区丰泽街试点经营5个停车场(点)。

  在试点采用计时收费,明显盘活了临时停车位的利用率,对于外出银行办事、商店买东西的市民来说,计时收费让他们看到了“随时来都有停车位”的便利。据此前记者调查,首日实施新的停车管理收费后,车位的轮转使用效率明显提高,交警对首日收费的情况进行统计,至当日17时,共收525笔停车费,其中3元的停车费占83.5%、5元的停车费占10.5%、7元的停车费占6%,所收的最高停车费是11元。

  不过,畅顺停车公司采用计时收费,相对长期停放的车主来说,这笔账就显得不那么经济。(本网记者 尤燕姿 董加固 谢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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