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南安市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白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2019年,白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为继续开车,他伪造了虚假的机动车驾驶证。
2023年12月,白某驾驶小型轿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碰撞行人谢某,造成谢某当场死亡及车辆局部损坏。事故发生后,白某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
经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白某应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谢某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在这起事故中,白某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他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
此外,白某提供自己的相片、身份资料给他人,伪造虚假的机动车驾驶证,该行为已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
今年,南安市检察院以白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买卖身份证件罪依法提起公诉。南安市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买卖身份证件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被告人白某当庭认罪,没有提起上诉。
(记者 陈江涛 通讯员 曾璇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