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丽娟 实习生 张清清
本报讯 泉州将试行校企联动模式,解决学生就业难和企业招工难问题。在校企合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学校和企业,还将获得奖励和扶持。
日前,《泉州市政府关于推动全市高校与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建立校企战略合作关系的(试行)实施意见的通知》下发实施。泉州市将积极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制度,引导各高校按企业需求制订人才培养计划。
鼓励和支持专业特色突出的高校与企业联合组建专业型教育集团。重点扶持经贸职业教育集团、泉州建筑职业教育集团、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纺织服装职业教育集团。今后,泉州每所高校每年将与亿元以上企业联合培训1000名以上职工、企业管理人员。
据介绍,泉州将对校企合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学校和企业给予奖励和扶持。经财政、税务机关认定,在校企合作办学中的税费优惠政策,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5种情况下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5种情况分别是: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滋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另外,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50%加计扣除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