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委文明办日前发布消息,经过广泛推选、核查上报、推选会和组委会投票、公示公告、审核确定等程序,泉州市推选的黄明水、林和辉、林志军、黄秀红4人获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同时评选出张丽碟等30名第七届泉州市道德模范,其中,助人为乐模范8名、见义勇为模范5名、诚实守信模范4名、敬业奉献模范9名、孝老爱亲模范4名。
获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黄明水,为福建省扶老公益协会、泉州市泉城公益协会会长。自21岁起到年过半百,他30年坚持公益路,矢志访贫济困、投身抗疫救灾、热心文明实践,带领协会帮扶困难群体共计1013多户,资助贫困学子共计331人次,捐助、帮扶资金物资价值超1218万元,身影走遍八闽大地。
林和辉是一位守信重诺的残疾人企业家。10多年来,他致力慈善扶危济困,累计捐资100多万元,是周围群众心中的“热心辉”。
林志军是泉州市永春县外山乡云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他用3年的时间带领云峰村稳步向前,实现了从省定革命老区村、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村、市级扶贫开发重点帮扶村到远近闻名的“富裕村”“福建省乡村旅游村”的华丽转变。
黄秀红为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英山村村民,36岁那年,丈夫李胜利因中风瘫痪在床,从此她独自挑起了家庭的重担,照顾丈夫起居,并养育6个孩子长大成人,已经75岁的她用几十载的光阴,诠释最朴素真挚的爱情和亲情。(记者 徐锡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