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韩影 文/图
候审室内,陈道斌手捧判决书不时叹气
3月31日 鲤城法院
将法院封存的、价值40多万元的财产两次“大挪移”后,他便逃之夭夭。但作为众多打“游击战”的老赖之一,陈道斌没那么“幸运”,最终还是落入法网。昨日,鲤城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两年半。据悉,陈道斌是今年泉州市两级法院开展“猎狐行动”以来,被判刑的第一个老赖。
陈道斌今年40岁,平潭人。昨日,他在受审时始终低着头、一脸凝重。听着法官读完判决书的最后一个字,他表示,“不服,我要上诉”。而后,他又开始沉默。经办人员介绍,庭审期间,陈道斌始终不肯认罪,甚至连律师的劝解也听不进去。
法院认为,陈道斌有义务、有能力执行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但他非法转移被查封的财产,致使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08年9月,陈道斌与陆某源签订一份合伙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出资,在鲤城区设立一家名为“泉州华龙织造有限公司”的纺织厂。依约,陆某源提供七台双面针织大圆机,价值60万元,占40%股份;陈道斌则应出资人民币90万元,占60%股份。可签约后,陈道斌的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公司没能经营起来。半年后,陆某源提出散伙。
可让陆某源始料未及的是,散伙后,令他头疼的麻烦接踵而至。起先,是他提出运走七台针织机的要求,被陈道斌以需要清算财产为由拒绝。而他提起诉讼后,被法院封存的5台总价值408175元的针织机,又惨遭陈道斌的两次大挪移。“这不是空手套白狼吗?”两年来,陆某源连一台针织机的影儿都没见过。
那么,这些针织机哪儿去了?“欠房租,其中两台机器被房东拉走了。”接受警方调查时,陈道斌这样交代。同时,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陈道斌将其余被查封的5台针织机,转移到丰泽城东浔美工业区雅鑫服装厂内。对于这次大挪移,陈道斌给出的解释是,“房租太高,想换个地方”。
然而,没过多久,陈道斌又故伎重施,将法院重新查封的针织机再次转移。而这次得手后,他便逃之夭夭了。法院的执行书,也随着他的消失成了“空头支票”。
去年10月,陈道斌在武汉落网。第二次大挪移的原因,随即有了答案。陈道斌向警方交代,当时他将5台机器转给了“阿龙”,原因是,自己欠“阿龙”一笔巨债,没钱还,只能拿机器抵。
□释法
转移被封财产
情节严重可判刑
“相对于那些‘躲猫猫’,打‘游击战’的老赖来说,陈道斌的情节更严重。”泉州中院执行人员介绍,本案中,陈道斌私自转移被封财产,行为本身就于法不容。
同时,转移财产后,他又没能把所得用于偿还债权人,给陆某源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依照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