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12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李梭梭)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一次超速有十害。这不,一名00后小伙子穿着睡衣、踩着拖鞋,在高速上将车子开得飞快。期间,他的车速竟高达159km/h,而该路段小车最高时速为100km/h。
10日上午10时多,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在安溪东执法站执勤时,突然收到预警系统报警。系统显示,一辆闽C牌小型汽车有超速50%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立刻到收费口进行拦截。几分钟后,这辆车被民警拦下。
经测试仪测算显示,驾驶员廖某在安溪支线下行2KM+800M处,以159km/h的速度超速行驶,远超该路段限速的100km/h,超速达59%。
因超速50%以上未达80%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廖某将面临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记12分以及罚款等处罚。
得知自己要挨罚,廖某一脸“无辜”。他称,自己刚在医院做了个小手术,急着从泉州赶回家,连衣服和鞋子都没来得及换,车速确实是快了点,但没想过会一次性被记满12分。
民警对廖某严重超速的违法行为及驾车时穿拖鞋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廖某则表示,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