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24日讯(闽南网记者尤燕姿通讯员温碧霞)3月23日下午,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来了一名特别的“报警人”,报案人是个妈妈,她报警的对象却是自己6岁的儿子,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小男孩在幼儿园未经同意就偷拿其他小朋友的糖果吃,为了让儿子知道后果的严重性,就带了儿子前来派出所“自首”。趁着儿子不注意,她又偷偷跟民警说,想让民警帮忙“吓唬吓唬”儿子,教育一下他。“不问自取就是偷,不能不经过同意就随便拿东西,这一次警察叔叔原谅你,再有下次叔叔就不原谅你了。”了解情况后,民警耐心教育并开导了小男孩。同时,民警还告知小男孩在遇到危险时,可以寻求警察帮助。在民警和妈妈共同教育下,男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白纸上签上自己的姓名和日期,保证以后不再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拿东西。
警方提醒:平时家长朋友要教育好孩子,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此外,将孩子送进派出所,用“警察把你抓走”吓唬孩子,虽能一时制止孩子的行为,但也可能让孩子对警察产生畏惧感,在遇到危险时不敢向警察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