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换现金 便利店老板被刑拘
原来隔壁是赌窝,她给赌客换钱的行为涉嫌开设赌场
洪某经营的便利店隔壁有个赌博窝点,对方来谈“合作”,洪某只需要帮忙换现金就可以获得抽成,窝点里需要饮料都会从她的便利店买,双方一拍即合。洪某以为遇到赚钱的良机,却不知自己已经涉嫌犯罪。近日,这个赌窝被端,洪某也因涉嫌开设赌场被刑事拘留。
稳赚不赔的好生意 就是为赌客换现金
南安人洪某在丰泽区东海街道经营一家便利店,春节后刚开店不久,经常在便利店附近载客的摩托车工郭某主动找上门,说要介绍一单稳赚不赔的生意。洪某一听有这等好事,立刻来了兴趣。
郭某说,他的一个好兄弟把便利店旁边的铁皮屋租了下来,叫一些人过来打牌。可是现在大家都用微信、支付宝支付,身上没带现金,郭某介绍的“好生意”就是由洪某给来打牌的人兑换现金,每次兑换都给抽成。同时,里面的人打牌时要买饮料、扑克牌等,也由洪某的店“专供”。
自己不用任何投资,便能轻松赚钱,何乐而不为呢?洪某随即就答应了。
赌窝被端她也被抓涉嫌开设赌场被拘
可是,这种“好日子”不长久。丰泽治安大队和东海派出所民警很快在工作中发现,洪某便利店旁的铁皮屋是个赌博窝点。经过调查,警方初步锁定了开设赌场的三名嫌疑人冉某(男,47岁,重庆人)、郭某(男,40岁,四川人)和洪某(女,29岁,南安人)。
2月26日下午,东海派出所组织警力迅速出击,将嫌疑人冉某、洪某和郭某抓获,同时抓获正在赌博的赖某等4人。自己又没参赌,只是帮忙换换钱、卖些饮料,洪某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被抓,一直跟民警解释、求情。民警表示,郭某和冉某、洪某一样,都涉嫌开设赌场。
经过民警的教育和普法,洪某才明白自己因贪图小利走上了犯罪道路。经办民警介绍,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信、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共犯论处。
目前,冉某、郭某、洪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赖某等4名参赌人员被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赌博害人害己,广大市民切勿沾染赌博恶习,要自觉远离赌博,更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深陷其中,公安机关将不断加大对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加入拒赌、反赌和同赌博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行动中来。(通讯员 潘晓芳 早报记者 林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