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2月26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赵美缘)变更车道未让行,撞倒摩托车致一死,渣土车驾驶员不仅要承担全部责任,还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肇事车辆所在的车队也要停业整顿。日前,泉州交警部门通报该起事故的调查结果。
1月17日15时许,訾某驾驶闽C34669号渣土车,沿石狮市石锦路由东向西行驶,途经石锦路市医院门口路段自左向右变更车道时,与右侧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谢某当场死亡。
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石狮交警大队依法对訾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调查认定,訾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变更车道未依法让行,是造成本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訾某交通肇事罪法律责任。
同时,石狮交警大队将本案基本情况向石狮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公室进行通报,并提出对事故车辆所属的石狮骏安运输有限公司的相关处理建议。
事故现场
石狮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公室当日作出处理决定,将闽C34669号事故车辆、肇事驾驶员訾某列入工程运输车安全管控平台黑名单,责令公司车队停工整顿,期间所有驾驶员参加由交警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通过后方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