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4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依照监察法的规定,并参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泉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泉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傅藏荣同志代理泉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