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下午,丰泽公安分局后渚派出所民警带着“吃货”曾某来到其曾经“光顾”的两处猪肉摊,向两名摊主鞠躬道歉并赔偿损失,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11月14日上午8时许,后埔菜市场一猪肉摊主向后渚派出所报警称,他的两块大猪排不见了。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凌晨5点多,天还没亮,趁着猪肉摊主在路边卸货之际,一个骑电动车的黑影悄悄靠近,拖起两块大猪排放到电动车踏板上,然后快速逃离现场。
当日上午9时许,另一猪肉摊主报警称,其放在案板上的一个猪蹄不翼而飞。民警调查发现,几分钟前,一名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骑着一辆电动车停在该猪肉摊前,见摊主不在,便拿起一个猪蹄放上电动车后扬长而去。
“我们确定两起偷猪肉的为同一人。”民警经过进一步调查,摸清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落脚点,并于11月16日下午4时许,在嫌疑人上班的工厂内将其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曾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曾某今年50岁,在工厂当保洁员。“凌晨我骑车路过菜市场,看到货车上的猪排没人看管,就起了贪念。”曾某懊悔地说,“偷猪脚是因为摊主说已经答应给别人了,不卖给我。我以为他看不起我,就赌气偷拿回家……猪脚吃掉了,猪排还没吃完……”(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王泉源 胡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