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两次因醉酒开车被判处刑罚,可男子吴某不仅不思悔改,还一次次顶格作案。今年5月份,吴某再次醉酒开车,在取保候审期间,又一次醉酒开车。日前,石狮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6个月,这是危险驾驶罪中的最高刑期。
2014年,吴某曾因醉驾被石狮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14000元;2015年,吴某第二次因醉驾被石狮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13000元。今年,吴某两次酒后且无证的情况下开车被抓现行。
5月17日晚,吴某在朋友家吃饭,喝了300多克白酒。早就被取消驾驶资格的吴某竟大胆地开起车来,不料在回家途中停在琼林中路,“断片”睡着了,后被警方查获。经鉴定,吴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273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公安机关对吴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并对其取保候审。
谁知,仅仅过了半个月,吴某又一次被查获。6月5日晚,还在取保候审期间的吴某,和朋友到海边喝了半公斤洋酒。忘乎所以的他又一次酒后开车,后在市区被公安人员当场查获。经鉴定,吴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287.72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曾二次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刑,现又无驾驶资格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且酒后驾车时血液中的乙醇浓度均达200mg/100ml以上,应予以从重处罚。吴某虽有认罪认罚、预缴罚金等从宽情节,但其不思悔改,主观恶性大,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故不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其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6000元。这也是危险驾驶罪中的最高刑期。日前,泉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6年之间,4次醉驾,3次上法庭,前后被判处的刑期总和9个月,总罚金4.3万元。据了解,这是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石狮法院审理的单个以危险驾驶罪名判处的最重刑期和罚金。
(记者郑秋玉通讯员黄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