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福建省将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80元。同时,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护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15元,二级护理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85元。
据悉,为了确保相关补助不因物价因素而降低保障水平,我省还建立了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即从2020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按不低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定最低标准的25%、30%、25%动态调整,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仅针对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目前省级财政已提前下达相应补贴资金。(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郑眉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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