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27日讯(通讯员 刘虹艳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 文/图)“我才开了20几米啊,这怎么能算酒驾啊?”25日,在泉州鲤城区,嫌疑人郭某委屈地对民警说。目前,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鲤城公安常泰派出所刑拘。
男子指认现场
来自南安的31岁男子郭某在绣花厂工作。当日下午6时许,他约了一包装厂的小吴在厂里二楼喝酒谈生意。没多久,小吴的另外两个朋友一起加入饭局,3人越喝越尽兴。
当晚10时许,工厂楼下的院子里一直有人在按喇叭,郭某赶忙走出去看。他见到厂门口有一辆车要进院里,三楼电子厂又要出货,自己的本田轿车就停在院子里,货车进不来。于是,他就下去移车。
事发现场
事发后,男子被抓
没想到,悲剧就发生了。车子刚启动,正要倒车时,郭某就刮到了旁边一辆红色大众小车,之后又在院子里刮到另一辆黑色雪佛兰小车。好不容易将车挪出厂,在厂门口外的道路上找停车位时,他又连续刮了另外三辆车。郭某以为没事,将车停好后回厂里继续喝酒。结果,酒还没喝完,就等来了警察。
经检测,郭某的血液乙醇含量为238.66mg /100ml,属于醉驾行为,现已被鲤城公安常泰派出所刑拘。
警方提醒,醉驾行驶路程长短并无本质区别,醉酒后短距离移车也属于危险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