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28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张驰 文/图)两老乡为图方便双双买了摩托车,又为了加油套牌,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被惠安交警查获。昨天傍晚5点多,惠安交警大队螺城中队在辖区政法灯控路口执勤时,将这两人一起拦下。
两辆套牌车被查
图为蔡某和郭某
当时,这两辆摩托车一前一后向路口驶来,引起民警注意。经查,这两辆车的驾驶员分别为郭某和蔡某。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发现郭某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D,驾驶的号牌涉嫌套用其他车辆号牌。而蔡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摩托车驾驶资格,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同时,蔡某所驾驶的摩托车后面悬挂的摩托车牌信息与车辆不符,也涉嫌套用其他车辆号牌。
在证据面前,郭某和蔡某不得不如实交代。原来,郭某和蔡某两人是老乡,在泉港打工,为了图方便,两人便在某二手车行买了两辆二手摩托车。方便是有了,加油又成一大难题,自2018年1月1日起,加油站停止向无牌摩托车提供加油服务。
于是,两人便让二手车行老板随便给他们安上两块车牌,企图蒙混过关,没想到刚上来惠安就被查到了。
目前,民警依法对号牌进行收缴,扣留摩托车,并对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按照规定,驾驶员蔡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使用其它车辆的号牌,被处罚款2300元,无证被并处行政拘留5日;驾驶员郭某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被处罚款2000元,所持B2D证被一次记12分。
交警提醒,对套牌车的处罚是非常严厉的,不仅要面临扣分、罚款处罚,同时还要追究使用者的责任。在购买二手车时,请不要购买那些手续不全、来源不明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