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网记者 庄昆和 黄淑燕
海都网讯 泉州水司规定,水改后,市区有物管且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在缴纳水费时,不再“重复缴纳”垃圾处理费,每月只需缴纳3.5元,而不是之前的9元。可近日,网友“开心10”在海角社区报料,群星广场已经水改了,可垃圾处理费还是收9元。
据群星广场长冠物业管理人员介绍,群星广场小区共有200多户居民户,都已经过一户一表的水改,水改的名单应该由居委会汇总上报泉州市环卫所。可泉州市环卫所工作人员小庄却称,群星广场确实属于一户一表的水改户,符合垃圾处理费收取3.5元的条件,但社区和街道没有上报小区用户的名单资料,所以还是收取9元。
记者来到群星广场所属的源淮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拿出群星广场居民一户一表的登记表格,称该表格已上报至丰泽街道办事处。而丰泽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工作人员却说,他们将社区发来的水改户登记表格文件直接转发给丰泽区环卫所。
对此,小庄认为可能存在漏报的情况,只需社区居委会和丰泽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表明群星广场确实属于有物业管理,且是一户一表的小区,即可补报3.5元的垃圾处理费资格。昨日,源淮社区居委会、丰泽街道办事处均已开具证明上交至区环卫所,丰泽区环卫所工作人员表示,下个月群星广场的垃圾处理费将会按3.5元收取。
虽然事情得以顺利解决,可此前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小区业主多缴纳的垃圾处理费难道要自己承担吗?欢迎登录海角社区(http://mnbbs.nhaidu.com)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