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19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 通讯员 刘虹艳 文/图)改装钓鱼竿屡次偷手机卖钱,来自贵州的堂兄弟于10月17日被泉州鲤城警方抓获,目前已被依法刑拘。
10月15日上午7时许,鲤城公安分局常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手机被人盗走了。接报后,民警经多方查证,很快锁定嫌疑人。杨某今年28岁,中学毕业后,从贵州老家到泉州务工。不思生计的他无一技之长,难以维生,便向他堂哥杨某某要生活费。在金钱的驱使下,35岁的堂哥杨某某带着杨某一起盗窃。
嫌疑人杨某被抓获
嫌疑人杨某某被抓获
10月14日下午,杨某某在去南安路上看见南环路有一些村庄,就打电话给堂弟杨某,并让他当晚1时30分再给他打电话。回去后,杨某某到路边一家渔具店买了一把钓鱼竿。
10月15日凌晨,杨某某和杨某约好在泉州常泰辖区某加油站旁,并流窜至南环路的一个小村庄。由杨某在外面围墙边上放风,杨某某用随身携带的钓鱼竿,在末端弄一只袜子,在袜子上弄一块双面胶,然后用钓鱼竿伸进未关的窗户把手机粘起来。此次,两人盗得两部OPPO手机。
当天中午,杨某某在一条小巷看到一位回收手机的男子,将盗得的两部手机卖给该男子,获得800元。杨某某知道杨某没有生活费,便给了他600元。
第一次盗窃得手,杨某某跟杨某更肆无忌惮。15日下午,两人潜入浮桥菜市场一小巷,再次使用“钓鱼式”进行盗窃,先后得手两部手机,共卖得900元,两人平分。
接到报警后,警方介入调查。10月17日中午11时30分许,两人被鲤城公安分局常泰派出所抓获。经审讯,杨某某与杨某都曾因为多次盗窃被刑拘,出狱后不思悔改。两人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刑拘。
警方提醒,“钓鱼”式盗窃多发生在防范性差、开放式的居民小区,市民应该关好窗户,尽量不要把财物放在显眼的地方,避免给“钓鱼式”盗窃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