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2日讯 昨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32岁的王某被晋江警方移送起诉。
11月28日晚,罗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罗山某加油站,一名男子给摩托车加完油后,在加油站大吵大闹。民警到场后,发现该男子满身酒气,一测试发现他体内酒精含量为208.95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经查,该男子名叫王某,早在今年1月30日晚,他就曾因醉驾摩托车被抓,并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民警表示,王某的行为属于累犯,这次醉驾还涉嫌无证驾驶,经起诉后,可能会被重判,或许会被终身禁驾。(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庄凌龙 尤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