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28日讯 (闽南网记者 张凯航 通讯员 沈志滨) 11月27日晚8时许,南安梅山镇灯埔村路口发生一起车祸,贵州籍男子罗某骑摩托车载着朋友扬某,与对向行驶的一辆小车发生碰撞。所幸,罗某和扬某两人仅仅是小擦伤,并无大碍。
事发后,小车车主报警,梅山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处置,并对双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其中,罗某呼气中的酒精含量为289mg/100ml,已经远远超出醉驾标准。
原来,当天下午2点多,罗某自己在住处喝了几杯白酒,喝完后就休息了。当天晚上7点多,扬某来找罗某聊天,两个人也没喝酒,边泡茶边聊。当晚8点左右,扬某准备回家,由于他没有骑车来,罗某认为喝酒后已经过了6个小时左右,便骑上车载扬某回家,没想到半路出了车祸。知道此事后,扬某很懊恼:他都没注意到罗某身上有酒味,也不知道罗某喝了酒。
11月28日下午,罗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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