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部门:绿化树架设线路属于违规行为
泉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到记者来电后明确指出,绿化树木被缠绕上霓虹灯是违规行为,这些霓虹灯必须拆除。根据1994年1月20日颁布的《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三章保护与管理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禁止利用树木搭棚、架设线路和拉直钢筋。而树木上缠绕霓虹灯则属于架设线路的一种。这样的违规行为,不仅有碍市容市貌,从安全角度出发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些违规架设的线路可能会发生漏电、起火等安全事故,之前就曾发生过一起事故。
尽管如今,仍有不少商家利用这种做法招徕顾客,有的商家还将霓虹灯摆成了其经营产品名称的字样,园林部门表示,其实这也属于一种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张贴、书写广告宣传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城市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损害市容市貌。商家若需要以张贴横幅、设置拱门等形式设置户外宣传品,需要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窗口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才行。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类似现象,将马上通知商家尽快拆除,若商家仍不愿拆除,园林部门将强行拆除。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综合科林科长也表示,之前一般都是由园林部门发函,执法局才会拆除这些霓虹灯。
泉州目前除了记者反映的这几处彩灯缠树情况外,如果市民们还想举报其他地段类似情况,可直接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或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鲤城分局和丰泽分局的值班电话:22181361(鲤城)、22536552(丰泽)反映。
□快刀短评(余有理)
请为小树“松绑”
上周六晚,与妻女一起逛完新华都汇金店,回家路过新车站边上“水云天”会所,看到门口那些缠灯的行道树时,小女脱口而出,“爸爸,火树银花”。
为小机灵鬼的精彩用词,我还没夸出口,孩子又来一句,“这样绑在身上,小树不热吗?”
是呀,小树热吗?童真的世界里,说的都是最直观的东西。
现在,经过记者的调查得知,小树肯定热,而且还不只是热的问题,还会有虫害、雨天漏电等诸多隐患。
可在那些商家眼里,彩灯缠树要的就是那种霓虹闪烁的揽客效果,还美化环境嘛!
市民大众所需求的绿化,现在遇上商家一己之私,孰轻孰重?
有关部门应尽快为小树“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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