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高高兴兴地建新房,不料却买到劣质水泥。昨天,晋江罗山工商所再次来到现场调解这一消费纠纷。
今年5月2日,晋江人劭某向邻居张某购买了一批水泥,供自家建新楼房之用。在用了126包邻居提供的水泥后,劭某突然发现,这些水泥存在质量问题,无法保证工程质量。索赔不成后,劭某向晋江工商局投诉。工商部门了解情况后,多次要求张某接受调解,但张某拒不配合。经计算,劭某损失约7万多元。
昨天,执法人员来到张某的水泥店,在经过劝说调解后,张某表示,需要自行计算后,再决定是否赔偿劭某7万多元。(本网记者 林小明 通讯员 颜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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