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22日讯 (闽南网记者 张凯航 通讯员 林育群 刘军) “因为我身体不便,法官就将工资款送到我家里来,真的太感谢了!”从泉港法院法官手中接过1.6万余元工资,陈某梅开心地笑了。
陈某梅等137名工人均是某化工公司的员工,因该化工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未发,陈某梅等人于2016年5月向泉港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该化工公司应支付137名工人工资款等共计300万余元。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工人们于今年8月份向泉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泉港法院立即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通知书,该公司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泉港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查封了公司的相关机器设备、公告拍卖信息。该机器设备经两次拍卖均未能成交,承办法官穷尽办法积极寻找买家,合理确定价格,最终让上述机器设备以314万余元的价格变卖成功,解决了工人工资问题。
“工人有137个,他们现在都在另一家化工公司上班,金额也比较多,我们辛苦走一趟,到公司跟工人们核对一下银行卡信息。”承办该案的林法官和刘法官商量道。原来,考虑到工人人数和案款金额都比较多,为了方便工人领取工资款,也为了不影响工人们现在上班的化工公司生产,承办法官采取将款项汇至工人们银行卡的形式来发放工资款。12月20日上午,承办法官一行来到工人们上班的公司,与工人们一一核对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并向工人们解释工资款会于近日发放到卡里。
“春节前能拿到这笔钱真的太及时了,今天法官还特地到公司为我们核对银行卡号,真的为我们着想!”核对完银行卡信息后,工人代表林某波对着两位法官竖起了大拇指。信息核对完的第二天,137名工人被拖欠的300万余元工资全部到账。
陈某梅于上周请产假,近段时间都在家休息。考虑到陈某梅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到陈某梅家里为其发放工资款,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近年来,泉港法院切实将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集中开展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的集中执行行动,开辟从优先立案到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用足强制手段,加强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提高执行效率。2015年以来共执结涉民生案件436件,标的额1305.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