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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实行“一房一价”预售方案报备政策

早报讯 (记者江晓媛)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泉州日前已实施“一房一价”预售方案报备政策,该政策规定:商品房在销售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其销售价格,确需调整的,调整时点必须与申报价格时点间隔3个月以上,也就是说,在楼盘开盘3个月内,商品房限制调价,开发商原则上不可以调整销售价格。

商品房标价需上网公示

据介绍,该措施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将销售价格下浮10%,超过报备价格或低于报备价格90%的,网上签约系统自动限制签约,并规定在销售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销售价格调整,确需调整的,调整时点必须与申报价格时点间隔3个月以上。

对于审批完的预售许可商品房项目,将自动在网上公示项目的预测面积、房屋单价、总价以及开发企业等相关信息,市民在家里即可查询;出台《关于规范商品销售现场公示行为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明码标价地对外销售,并明确销售现场的信息公示内容,规范销控表的规格和形式,建立投诉机制,要求销售现场在明显位置公示房地产、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投诉电话。新建商品房项目的销售现场布置,检查通过后方可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4月

商品房价格逐步趋稳

该政策的实施,将有效促进泉州房地产市场的稳步发展。据悉,今年1-4月,泉州房地产市场继续稳步发展,房价走势也趋于稳定。

1-4月,全市批准预售商品住房130.55万平方米,比增3.37%;其中泉州市区批准预售商品住房41.41万平方米,比增44.49%,市场供应量保持增加。

销售量也保持平稳:1-4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85.01万平方米,同比微跌0.29%,其中商品住房销售13421套,销售面积159.03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小幅下跌7.45%和0.53%。泉州市区商品房销售面积66.76万平方米,比增26.49%。

存量房方面,交易量下降明显。1-4月,全市存量房交易面积40.8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96%,其中存量住房交易面积36.8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02%。

从房价上看,1-4月泉州商品房价格走势也趋于稳定,其中商品住房价格有所上扬,逐步趋稳,存量房价格低位运行。

此外,泉州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35.4%同步协调发展,呈现较为健康理性的发展态势。投资规模相比福州、厦门分别减少118亿元和31亿元,位居全省第三;投资增幅相比福州和厦门分别减少45个百分点和3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五。

■名词解释

存量房: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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