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华健 通讯员 庄君斌
本报讯 买了生日蛋糕,本来想开心庆祝,不料蛋糕竟然是变质的,这令消费者何女士感到十分扫兴。
据介绍,3月21日是何女士的生日,当天傍晚她到石狮市八七路一家蛋糕店购买了一个生日蛋糕,花了118元。回家后与朋友庆祝生日时,却发现该蛋糕已变质发霉,根本无法食用。
次日,当她提着这个蛋糕,向商家反映问题并要求退换货时,商家却认为,最近天气潮湿,是何女士没有及时冷藏才造成变质发霉,不肯进行赔偿。
石狮市工商局接到投诉后调查发现,该蛋糕的保质期为三天,但何女士才购买不到一天就已经变质发霉,商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调解,商家同意赔消费者一个新的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