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万年县村民李某昭的妻儿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手里,以感谢执行局法官倾力执行、不辞劳苦积极奔走,为其追讨被拖欠了长达十年之久的赔偿款。
2004年,原告李某昭因人身损害索赔诉至洛江区法院,经判决,由被告陈某阳赔偿李某昭赔偿款99877元。但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该案执行陷入僵局,多年执行未果。
2015年,洛江法院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将本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2015年7月末,被执行人陈某阳将剩余案款全部交到了法院,该起十年执行积案终于妥善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