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江区安委会向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下发《关于全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全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根据《通知》,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电子、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治理范围。专项治理将分为动员部署、集中培训、划片排查、集中整治、落实监管责任等五个整治阶段。区政府将此次治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政府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用足用好各种执法手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