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公安分局 廖启明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基层公安局长,我认为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县级基层公安机关践行依法治国最重要的任务。
近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先后涌现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等先进典型,连续14年保持命案全破,群众安全感和执法工作满意度明显提升,有力助推法治洛江建设,我们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增强法治意识,树立理性的执法思维。思维引领行动。在一线执法实践中,我们坚持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狠抓民警执法理念教育,通过开展“大走访”、“提升群众满意度”、以案析法、专题培训、庭审旁听等活动,在潜移默化中培育民警客观、冷静、正确的“理性”执法思维,在执法过程中彰显良好的执法理念和价值观念,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严守法纪等理念根植到每一名民警的头脑中,并贯穿于日常执法的各个环节,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截至目前,我局已有4名民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1名民警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95%以上。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养成规范的执法习惯。在执法过程中,我们有意识强化民警作为执法主体在推动法治洛江建设中的责任和担当,围绕接处警、查处交通违法、治安盘查、行政处罚裁量、窗口办证办事等群众意见较大的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健全完善规范化的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和执法用语,确保民警在执法中言语文明、举止得当、行为规范,最大限度防止因执法行为不当引发群众不满和投诉。近年来,我局投入300多万元,规范办案场所设置,强化执法监督,实现一线办案单位同步录音录像100%建设、执法民警现场执法记录仪100%配备、执法办案网上流转100%落实等三个“百分百”,严格督促民警养成规范的执法习惯,执法质量明显提升,分局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胜单位。
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平和的执法心态。公安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在执法过程中,由于处境不同,民警与群众的看法经常会有冲突,当矛盾出现时,我们要求民警必须用平和的心态、平和的方法对矛盾进行化解。遇到群众不理解、不配合的时候,准确把握自己的心态,守好执法底线,做到热情但不失威严,灵活但不失庄重,言谈举止得体有度。针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我局坚持破案追赃并重、严格办案与调解疏导并举,立足我区城乡结合部、矛盾纠纷高发的治安特点,成功探索出一条“三位一体”交通事故调解的新路子,并在全局总结推广,将90%以上的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萌芽状态中,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等领导深入我局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我们还通过案件回访、110应急联动、窗口单位办事评价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要求民警树立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态度,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促进警民关系和谐。据统计,今年来,我区群众安全感和执法工作满意率分别为92.3%和94.2%,均位居全市前列。
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是基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依法治国要求的重要切入点和结合点,我局将结合具体的公安工作,从打、防、管、控等方面入手,因地制宜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助推法治洛江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