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发村(居)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村级组织活力、促进基层各项事业发展,我区将从2015年1月起,调整提高全区村(居)干部固定补贴标准。
调整范围包括村(居)主干(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固定补贴和其它村(居)干部包干补贴。村(居)主干固定补贴标准由800元/月/人提高至1200元/月/人。其他村(居)干部包干固定补贴在原标准上提高600元,例如,2001-3500人口的村(居),由900元/月提高至1500元/月。同时,要求对于实行坐班制的社区加强保障,确保社区干部报酬不低于上年度我区平均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