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区检察院找准自身定位,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努力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
着眼大局,提供优质服务。为服务洛江“金改区”“综改区”建设,洛江区检察院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洛江新一轮跃升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措施,借助“百家企业检察服务站”建设,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订单式”法律服务,今年来为企业“订做”法制讲座5场,制作8版法制宣传漫画,提出有关法律建议2份,同时组建“百家企业检察服务站”青年服务队,送法入企,提高企业法制意识。
重拳出击,惩治经济犯罪。持续加大经济犯罪打击力度,与区工商局会签《关于打击经济犯罪,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与工商局协作配合长效工作机制。批准逮捕金融诈骗、制假售假、假冒商标等经济犯罪7人,提起公诉17人。同时,加强经济领域犯罪预防,严把市场廉洁准入关口,接受工程建设单位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160次,加大了经济领域犯罪的威慑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