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江区环保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在河市镇岭客村查处一非法电镀加工点。经检测,该加工点排放的电镀废水总锌浓度等超标3倍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该加工点的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现犯罪嫌疑人已抓捕归案。
该案件是“两高”司法解释后,我区首宗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自今年7月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环保局加大勤查重罚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依法查处,共出动执法人员142人次,检查企业62家,对3起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