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9月1日,区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区卫生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局等单位开展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旨在调查研究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实施以来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情况,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未依法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执法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的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衔接。
本次专项检查共分为自查、抽查、反馈三个阶段。其中,自查阶段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对2012年1月至今的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到位情况、是否采取强制措施或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及未执行到位的原因进行梳理自查。检查阶段,区检察院会同区法制办通过察看执法相关制度,调阅执法案卷,与执法人员交谈等方式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反馈阶段即检查组根据各单位自查及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出现的困难、提出的意见建议等,向区政府汇报后进行反馈和通报,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执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