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近期,我区对定点医疗机构上半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工作重点抽查了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特殊门诊、普通门诊处方,以及新农合票据和核对外院报销补偿录入情况等。检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三个目录对应不准确、乱收费、超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诊疗不规范、普通门诊大处方、特殊门诊超病种范围带药等违规问题,区相关部门对6家定点医疗机构发出《稽核整改通知书》,并拒付违规费用3.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