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公司办理贷款业务,公司法人代表除了要到银行签署各种文件,在申请房地产抵押权登记时还要到房管处窗口签署抵押文件,像我们公司业务遍及全国各地,公司老板全国到处飞,行程安排上经常产生冲突,造成时间上的延误;现在好了,只要一次性到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文件,事情就解决了,最近老板还夸我会办事”,一个到洛江区住建局房管处窗口办事的企业工作人员笑着说。
针对近来企业单位反映的办理贷款业务时法人代表要多方签署文件这一热点问题,洛江区住建局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为企、便企、利企”这一目标,组织人员前往市住建局反映、探讨,并取得市局的大力支持,及时推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的新举措,与金融机构签署《代为委托鉴证协议》,委托其办理房地产鉴证手续。在新举措执行后,抵押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员只要在受托银行签署相关文件表格后,由银行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区住建局房管处窗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便可领取他项权证,简化业务办事流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