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洛江区财政局积极探索改善国有资产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为,防止资产的闲置、浪费和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完善国有资产配置程序,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各预算单位需将资产配置计划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并实行政府采购。
强化资产动态监管。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加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定期对全区所有单位进行摸底清查工作,随时掌握资产的增减情况,确保资产系统数据准确,真正实现资产从配置、使用到处置的全过程动态监管。
规范各单位国有资产出租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印发《洛江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行为的意见》,明确规定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的实施范围、租赁程序及相关事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严格资产处置规范审批。对需报废的资产严格核实,确保资产现状和使用年限达到报废标准;对批准报废的资产按规定进行处置;对需转让的国有资产按程序进行评估、拍卖。截止5月底,全区累计处置报废国有资产110.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