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洛江区检察院未检办组织案件承办人对一年来该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回访,旨在了解涉案未成年的生活和思想现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防止再犯。
该院还创新回访方式,出台《未成年犯积分制回访管理办法》,按照未成年的思想动态、家庭现状等6个项目进行分值量化考察,利于分类帮教管理。评估后的积分分值分为三类,A类意味着再犯可能性极大,思想活动明显波动,B类意味着有不良倾向,需引起警惕,C类意味着其近期表现良好,生活逐步走向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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