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江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泉州市洛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规定》等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清辉,副主任宋爱华、黄永固、吕剑文、林少槐等参加会议。
此次修订,根据代表工作发展的需要,增加了关于规范大会期间代表工作、闭会期间代表工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宣传代表工作、密切代表与选区选民联系、保障代表知情权等方面工作更详细的规定,将原规定中一些不再适用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整理。
加强代表工作规定的修订和完善,将使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的代表工作更加规范,依法履职更具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