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30日讯 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0月24-25日,洛江区教育局、区交警大队联合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随机抽检了8所有校车接送的小学、幼儿园,并对区校车运营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内容包括校车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领取校车标牌、安装GPS,学校是否建立了校车管理制度、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
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了整改意见。通过检查,查出了存在的漏洞,规范了校车安全管理,为确保学生出行安全提供了保障。(黄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