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22日讯 7月1日,泉州中心市区实行电动自行车报牌管理。在洛江,很多市民对此政策仍不够了解。这几天,洛江交巡警大队民警,走进卖车店和居民家宣传,分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
6月初,泉州发布《关于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规定,7月1日起,将对合标车采取“目录管理、注册登记、带牌销售、规范运行”的管理方式,对超标车采取“限时登记上牌、临时过渡”的管理方式,合标车报绿牌,超标车报黄牌。(本网记者 陈晓婷 通讯员 陈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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