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办理继承公证既免费又便捷,这项新服务真好!”日前,在洛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完房产继承过户的王女士手握不动产权证书由衷赞叹。
自2016年7月国家司法部取消不动产继承登记强制公证后,办事群众可选择不办理继承公证,直接申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程序上虽省去了相关环节,但办理转移登记仍需自行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群众因存在对法律不了解、调取档案材料不清晰、理不清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及时间繁忙等诸多原因,常常需要在各地方奔跑、多次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才能将材料收集齐全,这期间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
为了让群众省心又省时,一方面,洛江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福建省泉州市海峡公证处签订服务合作协议,依托公证处专业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为群众答疑解惑;另一方面,针对以往群众难以取得或无法取得的证明材料,公证处专业人员可直接调取数据或者实地调取资料,有效核实相关信息,办事群众仅需提供主要证明材料即可。这一举措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了提供证明材料和相关证据时存在的困难问题,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此外,“公证+不动产登记”继承过户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办理继承转移登记,还可省却原来办理不动产继承(非公证)登记所需的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核验的程序及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公告期,这让群众不动产登记办理更安全、高效、便捷。
“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不仅为群众省力,还省钱。以往,办理涉不动产继承公证费用按标的物的建筑面积收取,一般都需交纳数千元。如今,不动产继承公证不再由申请人支付公证费,改由政府财政统一向公证处购买服务,大大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自7月1日,洛江区实施政府购买继承公证服务以来,已有22个家庭从这项服务中受益,节省公证费数10万元。(黄秋莹柳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