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位业主交了钱 健身馆却没动静●追踪
部门介入调解 负责人承诺退钱
好消息!经洛江区人民法院、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洛江区消委会介入调解,洛江嘉琳广场H3健身馆的负责人承诺退还客户们预交的钱。
“钱有希望退了,谢谢你们的报道。”昨日,预交了2000多元的卢先生告诉记者,12日,经过调解,他们与健身馆的负责人董先生分别签下了协调承诺书,对方承诺将于1月底(20%)、3月(40%)、4月(40%)分三期将他们预交的钱退还。
1月7日东南早报报道,在洛江嘉琳广场,原本声称要在2020年12月31日试营业的健身馆没能如期开业,还有人要把里面的健身器材拉走,而有近300位消费者预交了钱,金额从100元至1万元不等,大家一筹莫展,不知如何是好。
记者了解到,接到相关投诉后,洛江区人民法院、洛江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高度重视,因涉及消费者人数众多,将其列为特案处理,进行多方面调查了解,掌握了投诉事件涉及的各方面情况。12日,洛江区人民法院、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洛江区消委会联合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就消费者的权利和健身馆负责人应承担社会责任等多方面耐心细致地释法讲法,最后健身馆负责人同意分期退还预交的订金和会员费30多万元。
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预付式消费,做到适度消费和理性消费;要注意了解经营者的信誉和经营状况,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规模大、信誉好、经营时间长的商家;要详细了解预付款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服务项目、优惠幅度、退款条件等细节规定;办理预付式消费时,注意索要发票,保留相关协议,以便纠纷发生时提供证据。(记者林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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