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江区率先在全省出台县(市、区)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待文件,确定洛江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至160元/月,并提前完成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537.57万元。
调整标准:根据省、市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文件精神,洛江区出台县(市、区)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待文件,在省定每人每月增加7元的基础上再增加3元,从150元/月调整到160元/月,标准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这是洛江区自201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第8次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后洛江区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较国家、省定标准分别高出67元和30元。
为严格落实此项惠民政策,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区人社部门按照基础养老金提高的幅度、时间和发放范围等要求,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发人员、补发人员、正常发放人员进行认真审核,同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筹措资金,确保调标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目前洛江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待及补发工作已提前全面完成,共为2.4536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发放养老金537.57万元。
近年来,洛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来抓,人社部门扎实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民参保扩面工作,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目前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13万人,养老金发放率、及时率均达100%。
下阶段,洛江区将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提高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同时,持续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建设,让广大居民享受到更快捷、便利、优质、高效的服务。(杜庶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