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辞去政协第十届泉州市
鲤城区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4年10月12日政协第十届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鉴于人事变动,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经政协党组研究,区政协十届四十三次、四十五次主席会议审议,接受李辉景、钱建英、郭爱琼、傅仰滨、詹楸毅(按姓氏笔画为序)5位同志辞去政协第十届鲤城区委员会委员资格,报政协第十届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政协第十届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决定
(2024年10月12日政协第十届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鉴于人事变动,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陈锦凤同志任政协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文史和民族宗教办公室主任,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傅仰滨同志政协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文史和民族宗教办公室主任,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爱琼同志政协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詹楸毅同志海滨街道政协委员联络组组长职务;
免去钱建英同志鲤中街道政协委员联络组组长职务;
免去李辉景同志金龙街道政协委员联络组组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