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鲤城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鲤城交警大队正式挂牌成立。
据介绍,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引入人民调解参与,开启全新的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机制,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交通事故纠纷解决途径,有利于节约行政成本和当事人维权成本,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健康有序推进“平安鲤城”“法治鲤城”建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1.接受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的书面申请,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公平、公正、公开调解;
2.对矛盾激化有可能演化为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交通事故纠纷应当主动介入调解;
3.对于疑难复杂交通事故纠纷,可以邀请专家参与调解;
4.向当事人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知识的咨询;
5.当纠纷双方确无法调解,指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指导其申请法律援助;
6.向鲤城交警大队、司法局报告交通事故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对交通事故纠纷的预防和处置提出意见和建议。
调解委员会工作由区人民调解中心进行具体指导。如遇交通事故纠纷且有调解意愿的市民,可向办案民警递交书面申请,前往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九一街120号6楼),接受专业人士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