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5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陈玉玲通讯员王唯佳文/图)4日下午,鲤城交警大队联合交通执法部门在泉州市区黄龙大桥下开展整治行动,采取机动巡逻、设卡检查等方式,集中治理货车超载、超限、人货混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皮卡车超载
当天下午4点多,一部号牌为闽C7n***的货车从黄龙大桥上驶下,其后车厢上的泡沫堆得很高。交警立即示意该货车停车接受检查。经测量,该车所搭载的货物超过规定。民警告诉谢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以外的其他载货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谢某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得知要被处罚,谢某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车上这些泡沫原本要送往泉安北路,因为觉得泡沫比较轻,绑紧一些不会掉就没关系,没想到被交警查获。
民警向驾驶员分发宣传单
不一会儿,李某驾驶皮卡车经过,也被交警拦下检查。经查,李某所驾驶的车辆核载质量490kg,而经过磅测量,李某搭载的货物高达845kg,超过核载质量365kg,民警认定李某实施了“驾驶货车搭载货物超过核载质量30%以上,未达100%”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民警依法扣留了李某的机动车,其将面临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
货车运载泡沫超高
行动现场,民警还向行经卡点的货运驾驶人分发《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手册》,并讲解货车超高、超限、人货混载等交通违法的危害。
那么,货车超载、超限有什么危害?民警表示,对很多货运驾驶人来说,多载货物可能意味着省时省事,但货车超载、超限会导致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易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交通事故,反而可能给驾驶人带来财产甚至是生命的代价。
据统计,从7月以来,鲤城交警共查处货车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25起。交警提醒广大货运驾驶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超载、超限、违规载人、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