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了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大检查行动,共检查了东菜、西菜、南菜、石崎、新门和龙宫六个市场,发现石崎农贸市场存在“明码标价不完整”;南菜农贸市场和西菜农贸市场存在“LED未公示价格信息”;石崎农贸市场外围店面存在“没有明码标价”等问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当即向各市场管理处反馈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工作人员在检查LED屏的价格公示情况
工作人员在石崎农贸市场开展检查
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介绍,如市场未按相关规定明码标价,部分商家就会“看人喊价”,导致消费者无法根据价格信息进行价格比较,容易引发交易不公平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应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若商家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相关部门可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鲤城区发改局提醒,市民在农贸市场购物过程中如若发现商品经营者存在“未进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物价部门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将在第一时间介入处理。(记者 庄玮瑜|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