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6年7月27日惠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洪星炫为惠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任命王文龙为惠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郭晓辉的惠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免去陈荣煌的惠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惠安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6年7月27日惠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洪志愿为惠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惠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庄志深辞去惠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7月27日惠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惠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庄志深辞去惠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惠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惠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洪志愿代理惠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27日惠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惠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
洪志愿代理惠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惠安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6年7月27日惠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加贺为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惠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曾晓军辞去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7月27日惠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惠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曾晓军辞去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报请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并报惠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惠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王加贺代理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27日惠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惠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
王加贺代理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