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下午,惠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郑伟斌主持会议,副主任卢山、陈朝阳、孙妮娇和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黄丽琼,党组成员蔡寅鸣、黄钿桂,县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康丽红,县政府副县长陈剑虹,县人民法院院长黄卿堆,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县直代表活动组组⻓、各乡镇人大主席(人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惠安县人民政府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决定任命洪星炫、王文龙两位同志为惠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郭晓辉、陈荣煌两位同志的惠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会议审议惠安县监察委员会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决定接受庄志深同志辞去惠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洪志愿同志为惠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惠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会议审议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经表决,决定接受曾晓军同志辞去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王加贺同志为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理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和颁发任命书仪式。

会前,惠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六十四次主任会议,讨论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