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德化法院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借贷质押物343块手表保管引起的自诉案件,从纠纷的产生到解决,仅差三天就满十七年。17年里,手表的主人和保管人先后被抓。
德化人老林今年57岁,曾经是德化陶瓷界的有名人士,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身家百万,有房子、轿车和工厂,曾是德化县的纳税大户,后因经营不善,于上世纪90年代末工厂倒闭。
1998年4月18日,老林急需资金周转,通过曾某煌介绍,向温某荣借款1.3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5日。为表诚意,老林将一箱他人折价抵货款的343块手表作为质押物,交由曾某煌代为保管,曾某煌出具收条1张交给老林收执。
十余日后,老林依约还清了借款,曾某煌遂将保管的手表取出,欲退还给老林,但由于老林认为该箱手表重量明显减轻,怀疑曾某煌侵占部分手表,因此当场未予收回。
同年5月,老林到公安机关反映曾某煌非法占有他的343块手表,自称手表价值15万元,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曾某煌侵占财产的刑事责任。
但1998年9月,老林因其他犯罪被外地法院判刑,于2011年3月才刑满释放。释放后,老林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追究曾某煌、温某荣的刑事责任,并到德化法院欲提起刑事自诉。德化法院了解情况后,多次到曾某煌的住处、所在村居寻找他的下落,但均未如愿。鉴于曾某煌下落不明,德化法院依法未对该起刑事自诉案件予以立案。
去年底,曾某煌因涉嫌其他犯罪被德化县公安机关抓获,德化法院立即依法对老林的自诉予以受理。在经过办案法官的多次调解、协商后,曾某煌、温某荣答应共同赔偿给老林5.5万元,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最终,一起历经十七年之久的“手表风波”落下帷幕,老林满含笑泪领着5.5万元的赔偿,撤回了起诉。(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吴金碧 徐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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